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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瑟伯 著

孙仲旭 译                                

 

前不久的一天上午,我回想起(我忘了是什么让我回想起,那并不重要)去年九月份一个天气清爽的上午,当时我去中央大火车站送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兴奋地登上一节专门的车厢,那会把他拉到波士顿北边某处的一间男校。那节车厢里尽是些小孩子,过上一阵子,你能分辨出哪些是新生,他们穿着新衣服,怯生生的,心怀畏惧,哪些是态度较为超然的男孩,他们以前就去外地上过学,但是乍看上去,他们都很像。在那节氛围紧张的车厢里,我根本没有什么对往昔岁月的强烈感觉(免得你以为我要往那个方向引),因为我小时候,从未去外地上私立学校。我上的是哥伦布市的沙利文特学校,我走回所住的旅馆时,想到了那所学校。

 

沙利文特是所普普通通的公立学校,然而跟我所知道的其他学校都不一样。要为我上学那几年(一九零零年到一九零八年)的沙利文特寻找一个形容词的话,我只能想到“猛”,沙利文特学校猛。这所学校的学生主要来自中央市场周围一带,那是个有点贫穷的城区,有很多黑人家庭和劳工阶层的白人家庭。这个学校的生源区中,也包括一些上等阶层的家庭,因为世纪之交时,距离市场的喧嚣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两条老的居住区街道尚未变样,不愿意把街道上漂亮的老房子拱手相让给逐步侵入的经商的乌合之众,变成不过是俗气的商业街道(唉,就像现在这样)。


    首先,我一直记得沙利文特的棒球队。大多数小学的棒球队是由七、八年级的学生所组成,要么我上学时是那样,但是沙利文特学校不一样,最好的几个球员是四年级学生,学校里的老师称他们是“可怕的四年级生”。到那个年级,第一次学到分数与长除法,有很多学生在这一级一留几年,就像溪流中的原木。有些比较出色的球员在四年级待了长达七八年。然后还有一些男生——多数都是黑人(沙利文特学校差不多一半学生都是黑人),他们在班上待得并未超出正常时间,但是却仍然有十好几岁。他们以前曾经逃过了入学——躲过了劝学官员的检查——直到他们该从短裤改穿长裤的岁数,劝学官员最后总是能查出来。这些四年级学生中,有一两个十七八岁的,可是球队里有个资深队员是个高个子、说话声音沙哑的年轻人,二十二岁,上五年级(三、四年级的老师们受够了一年年过去还教他,就把他往上推)。他叫达那·瓦尼,胡子都长出来了。别问我他的父母为什么让他在学校待那么久。沙利文特学校里有很多不解之谜。我只知道他为什么喜欢一直待在学校不去工作:他喜欢在棒球队打球,他在班上过得挺轻松,因为好几年前,老师们就放弃了向他提问。他在沙利文特上学的十七年里,只回答过一个问题,那就是:“逗号的用法是什么?”“逗儿嘛,”达那的腿本来盘在对他来说太低的课桌下面,这时他松开两腿,尴尬地说,“是用来打玻璃珠用的。”(“逗儿”是我们对那些一分钱十个的廉价玻璃珠的称呼——如果不是你的。)

 

沙利文特学校一九零五年的棒球队打败了市里几所高中的校队,声称要夺取州内高中联赛的冠军,当然严格说来,沙利文特的校队没有资格获得,然而我相信那些队员可以证明自己有精神上夺冠的权利,如果允许他们去外地跟他们挑战的所有球队进行比赛的话,例如强大的代顿和托莱多九人队,可是在跟斯特灵山或者皮克瓦或者泽尼亚——我忘了是哪里——的一场比赛中发生斗殴后,他们那个赛季的客场比赛被取消了。那次比赛中,在为一次击球不中而争论时,我们队守第一垒的达那·瓦尼一球棒抡到裁判头上,引起了斗殴。那发生在第四局,所以一直未能完成比赛(斗殴一直蔓延到市里的商业区,持续好几个钟头,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可是因为沙利文特当时以17比0领先,所以赛果如何毫无疑问。没有人被打死。我们男生都有把握那一年,我们的校队能打败俄亥俄州州立大学,可是他们不肯跟我们比赛:他们害怕了。

 

瓦尼根本不是这所小学的校队里块头最大或者最猛的家伙,他只是年龄最大,比弗洛伊德大一岁,弗洛伊德是中场队员,他不用助跑,原地就能跳起五英尺高。谁都不知道弗洛伊德是他的名还是姓,就连学校董事会也不知道,他们试过想去查出来,他的姓名显然只有一个词。他没有父母,谁都不知道(包括他自己)他住在哪里。老师们坚持说他必须有名有姓时,他会生气,一副吓人的样子,他们就不再问他了,因为他在教室里的争斗中,是个危险角色,正如门房哈里根先生有天上午所发现的,当时一个尖叫着的老师(我们的老师都是女的)来让他去收拾弗罗伊德一顿,之前,她想用鞭子抽他,他就开始把整个教室掀了个底朝天,先从课桌开始,弗洛伊德把她用来抽他的鞭子折成了一小段一小段(有人说他把鞭子吃了,我不知道,因为当时我患了腮腺炎什么的,请病假在家)。哈里根这位门房长得结实,肌肉像是铁打的,家里几代人都是铲煤工,但是他根本不是弗罗伊德的对手,确切地说,他们开始打架时,弗洛伊德比哈里根先生更冲动这一点,占了不少便宜。弗洛伊德很快就把哈里根先生摔倒在地,坐到他胸口上,哈里根得答应听话,并说了十遍“是我活该”后,弗洛伊德才让他起来。

 

我想要不是弗洛伊德,我绝对不可能活着离开那所学校。不知道为什么,他自命为我的保护人,我的确也需要一个。如果别人知道有弗洛伊德罩着你,学校里就没人敢跟你“找碴”,把你赶回家。我是沙利文特学校里总是或者几乎总是上课能听懂的十到十五个男生之一,我相信弗洛伊德崇拜一个脑子好使的小孩,这个小孩知道有几大洲和太阳上有没有住人。另外,有次轮到我在课堂上朗读时——我们经常轮流在课堂上大声念书——我碰到“Duquesne”这个词,知道怎样发音,这镇住了弗洛伊德,他当时无精打采地坐在座位上,懒洋洋地看着他破破烂烂、用铅笔划过的课本上印着字的书页。“你怎么知道那个词念‘杜凯恩’,小子?”下课后他问我。“我说不好,”我说,“我就是知道。”他瞪圆眼睛看着我。“乖乖,真不简单。”他说。这件事之后话就传开了,说是谁敢惹我麻烦,弗洛伊德会把他往死里揍。我从八岁起就戴眼镜,上课我能听懂,这两件事在沙利文特学校,都被认为是很糟糕。弗洛伊德还有个怪癖:本世纪初,男孩中间流行戴又长暖和的皮手套,长得快到了肘部,弗洛伊德的那双属于全校最大码的手套之一,他一年到头都戴。

 

在棒球队和学校,有个黑人学生迪克·彼得逊甚至比弗洛伊德还要抢眼。他在教室里有种作法,就是突然无缘无故发出一声低沉、长久而有高低起伏的“哔—咦—啊!”有一次,他只手打败了跟他同样块头的三个学生,真的是只手,因为他用右手打架,左手一直拿着一把曼陀林,到最后,那把琴完好无损。

 

迪克和弗洛伊德从来没在你死我活的打架中交过手,所以谁都不知道他们俩谁“更能打”,分别看好这两个人的学生数量相当。放学后吵起架来时,很多时候就动起了手。我想沙利文特学校放学后,至少会有一场架打起来,有时在从橡树街与第六大道的街口到里奇街与第四大道的街口这段路上,会有多达五六场打架。时不时几乎全校出动,去跟第五大道上汤恩街附近圣十字中学信奉天主教的学生打架,根本不为什么——冬天用雪球、冰球,别的季节里用拳头、板砖和棍棒。迪克·彼得森总会冲在前面,一路叫着、唱着、喊着“哔啊”,挥动他的左拳或者右拳(如果他没拿曼陀林),身体会转一整圈。他自任棒球队的投球手,因为他是队长。他之所以是队长,是因为其他所有人都不敢对他自任投球手有异议,除了弗洛伊德,而弗洛伊德懒得不想投球,无所谓谁当队长,因为他没有完全明白那意味着什么。有一次,当厄尔·巴特克——他的父亲是个蒸汽管维修员——让芒德街学校六局击球不中时,迪克把他从投球手的位子拉走,亲自上阵,他投的球被狠狠击中,对方得分,但是没关系,因为沙利文特领先太多。这支棒球队五年没输过任何一所小学的校队。迪克·彼得逊上六年级时,他卷进一次酒馆斗殴,被打死了。

 

 

我回到哥伦布市时,总会走路经过沙利文特学校,但是从未刚好遇上学校放学,所以不知道如今的学生是什么样。我敢说不会再有迪克·彼得森那样的学生,也不再会有弗洛伊德那样的学生,除非弗洛伊德还在那儿上学。操场上仍然是完全不长草,上面一层砾石,枫树仍然在校舍围墙和橡树街之间的路缘边排成一行。通常说来,有条有轨电车线经过校舍是危险的,但是我在沙利文特学校上学时,不记得有谁受过伤,然而我记得有一个人差点受伤,他是橡树街线的一位司机,有次他开的那趟车在第六大街停下来让乘客下车,他吆喝查特尼·戴维森别挡住路。戴维森在棒球队守第三垒,也是“可怕的四年级”中的一员,是个白人,十四岁,但是相对他的年龄来说体形庞大。他站在轨道上,嚼着烟草。“你给我下来,看我把你的脑袋给开了!”查特尼说,他说话的口气,只能称之为沙利文特学校的口气。那位司机一直等到查特尼慢腾腾地离开轨道后,才继续开车,我觉得他那样做算他走运。当时就是有这样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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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仲旭

孙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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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仲旭(Luke),1973年生,毕业于郑州大学外文系,现供职于广州某航运公司,业余从事文学翻译,已出版译作《一九八四·动物农场》、《门萨的娼妓》、《有人喜欢冷冰冰》、《麦田里的守望者》、《梦想家彼得》等27种(包括6种再版书)。 译作目录:http://book.douban.com/doulist/14076/ 译文小集:http://www.douban.com/note/3410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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