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伍德豪斯 著
孙仲旭 译
我早饭还没吃她就闯上门来,这寥寥几字,便是对阿加莎姨妈全面性格的一幅速写。关于此种行为的残忍和有欠考虑,我可以没完没了地说下去,不过我单说说她天光尚早时就把我拎出被窝,来听她说诉苦这件事吧。当时不可能有十一点半,吉夫斯,我的男仆把我从无梦的睡眠中叫醒,通知这一消息:
“格雷格森太太来看您了,先生。”
我想她肯定是梦游来着,不过我还是爬出被窝,披上晨衣。我太了解阿加莎姨妈了,知道她要是来看我,那她就是要看到。她性格如此。
她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茫然地瞪着前方。我走进房间时,她用极其挑剔的眼神瞄着我,这样看,总是让我觉得自己的脊柱化成了凝胶。阿加莎姨妈是那种有主见的人,我觉得伊丽莎白女王肯定有点儿像她。她对她丈夫——斯宾塞·格雷格森,一个在证券交易所工作的小个子受气包——呼来喝去,她对我表弟格西·曼纳林—菲普斯呼来喝去,她对她嫂子——格西的妈妈——呼来喝去,最要命的是,她对我也呼来喝去。她眼睛长得像食人鱼的,在劝人为善方面,她很有一套。
我敢说世界上有人——铁血性格的人,你当然知道,怎么怎么样的——阿加莎姨妈是吓不倒的,但如果你像我这样,喜欢安安静静过日子,看到她来,就只能缩成一团,心怀侥幸。按我的经验,阿加莎姨妈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去干,否则到后来,你会不由得纳闷古时候人们跟西班牙宗教法庭闹别扭时,干吗要咋咋呼呼的。
“你好,阿加莎姨妈。”我说。
“伯蒂,”她说,“你着着真吓人,完全是在醉生梦死的样子。”
我感觉自己像是个用牛皮纸胡乱包着的包裹。一大早时,我的状态从来不会是最好。我也这样说了。
“一大早!我三个钟头前就吃过早餐了,然后一直在公园里走,整理思路。”
我要是哪天八点半吃早饭,我会走到滨河路上,想扎进水坟里头一了百了。
“我操心得要死,伯蒂,所以找你来了。”
这时,我看出她要摊牌了,我怯生生地叫吉夫斯给我拿茶点来。可是我还没吃上呢,她就开始了。
“你马上要干吗,伯蒂?”
“嗯,迟一点我很想晃悠出去吃点午餐,然后也许晃到俱乐部那里,然后觉得有力气的话,可能踱到沃尔顿希思打一局高尔夫。”
“我对你晃啊踱的没兴趣。我是说,你接下来的一星期左右里有没有约好的要紧事?”
我闻到了危险。
“很多呢,”我说,“一堆堆的!上百万件!订得满满的!”
“都有什么?”
“我——嗯,我不是很清楚。”
“跟我想的差不多,你没约好什么事嘛。很好,那,我想让你马上去美国。”
“美国!”
你可别忘了这一事实,即这一切发生在我还饿着肚子时,过了清晨后没多久。
“对,美国。我想就连你也听说过美国吧?”
“可是干吗要去美国?“
“因为你表弟格西在那儿。他在纽约,我联系不上他。”
“格西在干吗?”
“在完全把自己当猴儿耍。”
这话让像我这样一个很了解格西的人听了,会引起无限猜测。
“怎么个耍法?”
“他为一个小妞儿昏了头。”
从以往表现来看,这似乎是真的。自打成年后,格西就一直为小妞昏头,生就的那种人。可是因为那些小妞儿好像从来不会为他昏了头,所以一直没什么结果。
“我想你完全知道格西为什么去了美国,伯蒂。你知道你的卡思伯特舅舅过得多么花天酒地。”
她说的是格西的老爷子,前一家之主,我得说她所言不虚。谁也没有我喜欢卡思伯特老舅,可是谁都知道,在钱的问题上,他是全国最蠢的人。他还有种会让他砸钱的渴望。赌赛马,他每次押注,那匹马注定会在比赛中离奇地出什么毛病。他定期会去蒙特卡罗输个底朝天,那里曾有个做法,就是让行政人员远远看见他来就挂起信号旗,敲响喜讯钟。总而言之,亲爱的卡思伯特老舅花钱从来不皱眉头,有次称他的家庭律师是吸血鬼,因为这位律师不让卡思伯特舅舅砍掉用材林来多筹一千镑。
“考虑到你舅妈的地位,你舅舅留给她的钱很少。维持比奇伍德需要很多钱,可怜的亲爱的斯宾塞,尽管他的确尽量帮忙,可是他也不是钱多得没边没沿。格西怎么去了美国大家都很明白。他不够聪明,可是他长得很英俊,另外,尽管他没有贵族头衔,曼纳林—菲普斯在英国可是最有声望、也是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带了几封很管用的推荐信。他给家里写信时,说他遇到了世界上最迷人、最漂亮的女孩,我挺开心的。他在几封信上一直夸这个女孩,然后今天早上收到他的一封信,他在信里很随便地说,好像是想来起似的,说他知道我们都够开明,一点也不会看低那个女孩,因为她是个综艺演员。”
“噢,可别!”
“这真是晴天霹雳。那个女孩的名字好像是瑞伊·丹尼森,照格西所说,她演出的是黄金时段的一首独唱。是什么样的下三滥表演我一点也不晓得。格西还介绍说她上星期在莫森斯坦的剧院唱得让人们都站起来了。这个女孩是谁,怎么样,为什么,莫森斯坦先生可能是谁或者干吗的,我一概不晓得。”
“乖乖,”我说,“这有点像哪个什么什么的,不是吗?可以说是命,对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咳,茱莉娅舅妈,你知道的,你难道不知道吗?遗传什么的,是命躲不过啊,还有那么多说法,你知道的。”
“别胡扯了。”
本来平安无事,偏偏事有凑巧。谁都不曾提起过,整个家族都努力了二十五年想忘掉,可是大家都知道茱莉娅舅妈——格西的妈妈——当过综艺演员,而且听别人讲还是个相当不错的呢。卡思伯特舅舅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在特鲁里街的一出童话剧里演出。当然是我出生之前的事。在我长大得能注意到之前很久,家族里都尽量掩盖这一事实。阿加莎姨妈出了力,尽了很多教导之责,就算拿一台显微镜,你也看不出茱莉娅舅妈跟一个地地道道的贵族有什么区别。女人转换角色可真够快的!
我有个朋友娶了快乐剧院的戴西·特林布尔,现在我每次跟她见面,都想倒退着向她告辞。但问题就是这样,躲也躲不过。格西的血液里有综艺因素,好像他这时返了祖,要么是人们说的那叫什么什么。
“乖乖,”我说,因为我对这种遗传的玩意儿感兴趣。“也许这会成为固定的家族传统,就像你在书上读到的——对曼纳林—菲普斯家族的诅咒,以前有过的。也许每个一家之主都会娶亲进入综艺界,永永远远,直到那什么多少多少代,难道你不知道?”
“请别这么一蠢到底了,伯蒂。有一位一家之主肯定不会这么做,就是格西。你要去美国阻止他。”
“行,不过干吗要我去?”
“干吗要你去?你真是太气人了,伯蒂。你难道对家族一点感情也没有?你太懒了,不努力给自己争光倒罢了,可是至少你能尽量阻止格西别丢我们大家的脸。你要去美国,因为你是格西的表哥,因为你一直是他最好的朋友,因为你是整个家族里惟一一个除了打高尔夫和泡夜总会,就绝对无事可干的人。”
“我经常打桥牌。”
“没错,在深窝里像个白痴一样赌博。你要是还需要理由的话,那就是你得去,因为我请你去,就算是帮我个人一个忙。”
她的意思是我胆敢拒绝,她会毫无保留地发挥她的天赋,让我过得生不如死。她两眼炯炯有神地瞪着我,我还从来没见过谁能像她那样维妙维肖地模仿古舟子。
“这么说你马上就动身,不是吗,伯蒂?”
我没迟疑。
“可不!”我说,“我当然会!”
吉夫斯端着茶进来了。
“吉夫斯,”我说,“我们星期六去美国。”
“很好,先生,”他说,“你想穿哪身套装?”
纽约是坐落在美国边上的大城市,方便,你下了客轮,毫不费劲就踏上了纽约,不可能迷路。你走出船舱,走下几级舷梯,好了,你已经身在纽约。对此,任何一个通情达理的人惟一可能不满的,是他们在这么一个可恶的时辰把你赶下船。
我让吉夫斯去把我的行李安全地取出来,那先得让一帮疑心重重的海盗过过手,他们在我的新衬衫里寻宝。我坐车去了格西所待的旅馆,到了后,我命令前台后面那一帮绅士模样的职员把格西交出来。
此时我受到了第一次打击,他不在。我恳求他们再想想,他们又想了想,可是没用。该旅馆里,查无奥古斯塔斯·曼纳林—菲普斯此人。
我承认我深受打击。瞧吧,我孤身一人置身一座陌生的城市,格西连影子也没见。下一步该怎么办?一大早时,我从来不是个头脑睿智的人,不知怎么的,我的脑瓜好像不到午后很晚时候,就不能正常运作,我也想不出干什么。不过,我灵感乍现,穿过大堂后面的一道门,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很大的厅里,一幅巨画占了一面墙,画下方是个柜台,柜台后面有几个身穿白衣服的,在供应酒类。你不知道,纽约有男酒保,却没有吧女。怪哉!
我把自己全盘交给其中一个白衣人手里。他待人友好,我一五一十把情况都给他讲了。我问他依他之见,该怎样是好。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他通常是建议来杯“电速灵”,那是他自己的发明,说训练兔子跟灰熊比赛给兔子喝的就是这个,记录中只有一回灰熊撑了三轮。所以我试了两杯。乖乖,这家伙说的一点也没错。我干掉第二杯后,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出去时,我相当振作,要去看一眼这座城市。
我吃惊地发现街上人相当多,熙熙攘攘的,好像这时辰就该这样,而不是灰蒙蒙的黎明。电车上,真的挤得人摞人,我想是上班还是怎么样。不得了!
说来也怪,在这么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对我产生了第一波震撼之后,又好像没那么奇怪了。我后来跟到过纽约的人聊过,他们跟我说他们也有这样的感觉。显然,空气中有种东西,要么是臭氧,要么是磷酸盐,要么是别的什么,能让你坐直身子,认真观察。好像是种活力,可以说是极度的自由——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了——进入你的血液,让你振作起来,让你觉得
上帝在天,
世上安好,
你就算袜子穿错了也不打紧。我没法表达得更好,只能说当我在所谓的时代广场那里来回走了走,脑子里首先想到的,是我跟阿加莎姨妈之间,隔了三千英里宽的深水。
找东西这件事说来蹊跷。你想在干草堆里找一颗针,你是找不到的。如果你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再看到这颗针,刚靠到草堆上,它就扎过来了。等到我一边看风景一边让那个白衣人的调理药渗透我的全身,来回晃悠了一两趟,正觉得我不在乎能不能再见到格西时,可是千真万确,我突然看到了这哥们儿,活生生的,正要钻进街边的一条门道。
我喊他,他没听见,我撒腿追了上去,他正要走进一楼的一间办公室,我截住他。门上的写的是阿贝·里斯比特,综艺经纪人,里面传出很多人说话的声音。
格西转身瞪着我。
“伯蒂!你究竟在干吗?你从哪儿冒出来的?什么时候到的?”
“今天早上到的。我去了你住的旅馆,可他们说你没住那儿,他们从来没听说过你的名字。”
“我改了名,我自称乔治·威尔逊。”
“究竟是为什么?”
“咳,你试试在这儿说自己叫奥古斯塔斯·曼纳林—菲普斯吧,看看感觉怎么样,你会感觉自己完全像是个笨蛋。我不知道美国这儿是怎么回事,可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这儿不是你可以说自己叫奥古斯塔斯·曼纳林—菲普斯的地方。还有个原因,待会儿再跟你说。伯蒂,我爱上了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
这个可怜的疯家伙很像猫一样地看着我,嘴巴张着站在那里,等我祝贺他。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他我已经全知道了,而且来这个国家目的明确,就是要把这件事搅黄了。
我就向他表示了祝贺。
“非常感谢,老兄。”他说,“有点言之过早,可是我想会结果会圆满的。跟我一块儿进去吧,我跟你说说。”
“你来这儿干吗?看样子不是个好地方。”
“噢,不来可不行。我会跟你原原本本说一说。”
我们打开标着“等候室”的那扇门。我从来没见过哪儿有这么拥挤,屋内人满为患,挤得墙都往外鼓着。
格西作了解释。
“专业人士,”他说,“综艺剧院的艺人,你知道,在等着见阿贝·里斯比特这家伙。今天是九月一号,是综艺演出的开演日期。早秋,”格西说,他气质上有点诗人味。“是综艺业的春天。当八月渐渐过完,全国各地,流浪自行车手、去年的柔术演员从夏天的睡眠中醒来,血管里开始活力涌动,试着把自己调整好。我的意思是,这是新演出季节的开始,大家都出来找演出机会。”
“可是你来干吗?”
“噢,有件事我得来见见阿贝·里斯贝特。要是你看到那扇门里走出来一个长了五十七道下巴的胖子,抓住他,因为那就是阿贝。他这种人,每次在世界上往上爬一步,都会广而告之地长出一道下巴。我听说远在九十年代时,他还只有两道下巴。你要是抓住了阿贝,记着他只知道我叫乔治·威尔逊。”
“你说过要跟我解释一下叫乔治·威尔逊是怎么回事,格西老兄。”
“嗯,是这样的——”
就在此时,亲爱的格西打住话头,从座位上站起身,以难以形容的敏捷冲到一个突然露面的极为肥胖的家伙跟前。大家因为他而乱作一团,可是格西出师告捷,别的歌手、跳舞的、耍把戏的、杂技演员和美工等等,好像都认可他赢了先手,因为他们都挤着回到原来的位置,我和格西进了里面的房间。
里斯贝特先生点着一根雪茄,他的眼睛在重重下巴簇拥下严肃地看着我们。
“哎,听我跟你说件事。”他对格西说,“你听我说。”
格西显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里斯贝特先生想了一会儿,然后对着痰盂吐了一口,桌子边捎带沾上了一点儿。
“听我说,”他又说,“我看过你排练,我答应丹尼森小姐我会的。作为业余演员,你还挺不错。你还有很多要学的,可是你有基础。照这样,你要是能接受一星期三十五块,我就能给你找份活,一天演四场。再好的我也找不到了,要不是那位小姐一直缠着我,我也不会这样做。干就干,不干拉倒。你说呢?”
“我干。”格西声音沙哑地说,“谢谢你。”
在外面的走廊上,格西高兴得格格笑,还拍我的后背。“伯蒂老兄,成了。我是纽约最幸福的人。”
“现在怎么办?”
“哎,你瞧,阿贝进来时我正要告诉你,瑞伊的爸爸以前干这一行,在我们还没出生前,不过我记得听说过他——乔·丹比。他以前在伦敦很出名,后来来了美国。哎,这老头儿不错,可是倔得像头骡子,不愿意把瑞伊嫁给我,因为我不在这一行里,听都不要听。 哎,你记得我在牛津时,一直唱歌挺不错,所以瑞伊找到老里斯贝特,非要他答应来听我排练,要是他喜欢我的表现,就给我订演出。他很看重瑞伊。我亲爱的瑞伊辅导了我几星期。现在你听见他怎么说了,他已经给我在一个小地方订了演出,一星期三十五块。”
我扶着墙站稳。旅馆那个哥们儿给我喝的提神剂开始过劲儿了,我感觉有点虚弱。朦胧之中,好像看到阿加莎姨妈听说曼纳斯—菲普斯的一家之主即将登上综艺舞台。阿加莎姨妈对家族名字的崇拜发展到了痴迷。早在征服者威廉是个小男孩,只穿短裤、拿着弹弓跑来跑去时,曼纳林—菲普斯家族就已经是个名门望族了。好几个世纪以来,他们跟国王称兄道弟,拿每星期的收租去接济一些公爵。实际上,作为一个曼纳林—菲普斯家族的人,几乎无论从事什么,都会有损于家族的名声。所以阿加莎姨妈得知这则可怕的消息后会怎么说——除了说怨我之外——我可实在想像不出来。
“回旅馆吧,格西,”我说,“那里有个不错的家伙,会兑东西喝,他称作‘电速灵’,我感觉这会儿我就需要喝一杯。原谅我走开一分钟,格西,想去发份电报。”
这时我算看清楚了,阿加莎姨妈选错人来解救格西逃脱美国综艺业的铁掌,我需要增援。有一会儿,我想到给阿加莎姨妈发电报让她来,可是理智告诉我,这样就做过了头。我需要援军,但是还没那么迫切。我选了在我看来是愉快的中间选择。我发电报给格西的妈妈,加急。
“发电报干吗?”格西后来问。
“噢,也就说我安全到达什么的,净那种废话。”我回答道。
接下来的星期一,他在上城一个有点古怪的地方开始了综艺生涯,那里放一阵子电影,中间有一两节综艺演出。就连把他稍微调教得像点样,就需要很多工夫仔细调教。他好像理所当然觉得我对他既要同情,也要协助,我不能让他失望。我惟一的希望——我越去听他排练,越是抱这个希望——就是他首次亮相就彻底演砸了,让他再也无胆演出;另外,因为那会自动让结婚的事黄了,我觉得最好是静观其变。
格西一点儿也不肯冒险。星期六,星期天,我们几乎一直待在一间小得可怜的音乐室里,在出版商的办公楼上,格西准备用他们的歌曲。一个长着鹰钩鼻子的小个子家伙整天叨着一根烟弹钢琴,这家伙怎么都不累,好像他本人对这件事也感兴趣。
格西会清清嗓子开始唱:
“有辆大火车等候在车站。”
那个家伙(一边弹和弦):“是吗?在等什么?”
格西(因为有人打岔而很恼火):“等我。”
那个家伙(吃了一惊):“等你?”
格西(不肯改口):等我—喔—喔!”
那个家伙(怀疑地):“真是巧了!”
格西:“因为我要去田纳西。”
那个家伙(有点认可):“现在,我住在扬克斯。”
就这样,他在歌里从头到尾一直插嘴,一开始,可怜的格西老兄让他停下来,可是那个家伙说,别,每遍都要这样,有助于在歌里注入活力。他转而向我求援,这首歌里难道不需要注入活力吗,我说还需要很多才对。这个家伙就对格西说:“你都听见了!”所以格西只得忍着。
他想唱的另外一首歌是关于月亮的。他悄悄地告诉我他之所以选了这首歌,是因为那个女孩瑞伊在莫森斯坦剧院还有别的地方唱歌时,能让人们站起来的几首歌中就有这一首。在他眼里,这一事实有了神圣色彩。
你很可能不会相信我的话,可是管事的人想让格西上台,下午一点钟开始表演。我跟格西说他们是开玩笑,因为他们肯定知道那时候他会去吃午饭,可是格西说一天演四场时通常都这样,而且照他看,除非能走红,否则他再也吃不上中午饭了。我正安慰他呢,却又发现他理所当然以为我一点钟时也会到场。我本来想着晚上再来看——要是他还活着的话——到时他会第四次登台,可是在朋友危难之际,我从来都会拉他一把。所以我告别了小小的午饭,本来还打算去在第五大道上发现的一间很不错的酒馆里吃呢,而是摸到了那个地方。我坐到座位上时,电影还在演,是那种西部片,里面的牛仔跳上马,以一百五十英里的时速在旷野上跑,想逃脱警长的追捕。可怜的笨蛋!他不知道他还不如不跑呢,警长自己也有匹马,玩儿似的,一个钟头就能跑三百英里。我正要闭上眼请,想忘了在看电影,直到有人给格西报幕时再睁开眼看。可就在那时,我发现在我正好跟一个绝色女孩挨着坐。
不,还是实话实说吧。进场时我就看到那边坐了一个绝色女孩,所以去挨着她坐。这会儿呢,我开始不停地看她,的确如此。我真希望他们把灯打开,好让我更清楚地看看她。她个子很小,眼睛极大,带着迷人的微笑。这么说吧,在半明半暗的地方,看得不清不楚真是可惜了。
突然灯真的亮了,乐队演奏起一首曲子,尽管我没多少音乐细胞,可还是觉得不知怎么听着熟。马上,格斯这家伙身穿双排扣常礼服,戴着一顶棕色的大礼帽,从舞台一侧昂首阔步走上来,对观众勉强笑了笑,脚下绊了一下,让他红了脸,接着他就开始唱起那首关于田纳西州的歌曲。
演唱得糟透了。这个可怜的家伙怵台怵得厉害,几乎让他唱不出声音,听上去,就好像通过一条毛毯传过来的过去唱岳得尔的几嗓子回声。
从我听说他要从事综艺演出以来,我头一次感到有种微薄的希望正在悄悄滋生。当然,我为这个可怜的伙计感到难过,然而不可否认,这件事也有好的一面。地球上没有哪里管事的会为这种表演每星期掏三十五块钱,这将是格西的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他会不得不告别这一行。那个老头儿会说:“放开我的女儿。”走运的话,我想像自己会领着格西登上开往英国的下一趟班轮,把他完整无缺地交到阿加莎姨妈手里。
不管怎样,他唱完了这首歌,在观众的一片静默中一瘸一拐地下了场。短暂休息后,他再次出场。
这次,他唱得好像没一个人疼他。作为一首歌,这并非一首凄凄惨惨的歌曲,全是关于笨人六月时在月光下举止疯疯癫癫等,格西却演绎得伤心欲绝,让每一句中都带上了切肤之痛。等他唱到副歌时,我几乎为之下泪。世界好像糟糕透顶,有那么多不如意的事。
他开始唱起副歌,然后出了件令人极感震惊的事:我旁边那个女孩从座位上站起来,头往后一甩,也唱了起来。我说“也”,可是并非真的是“也”,因为她唱的第一个音符就让格西完全煞住了腔,好像他被一斧头干掉了。
我这辈子从来没感到如此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我在座位上缩成一团,想着我原先竖起领子就好了。好像每个人都在看我。
万分难挨之际,我看了一眼格西。这小子,完全换了个人。他看样子信心百倍,我得说那个女孩唱得好极了,让格西像是吃了补药。她唱完副歌时,格西接了上去,他俩一起唱,结果格西因此一炮而红,观众喊叫着再来一首,不肯安静下来,直到灯关掉开始放电影才作罢。
我回过神来,走路不稳地去找格西,发现他在舞台后面,坐在一个箱子上,样子像是刚刚看到了幻象。
“你不觉得她了不起吗,伯蒂?”他掏心窝子说,“我一点也不晓得她会在那儿。她这星期在会堂演出,她只是勉强够时间回去演出她的白天场。她冒着迟到的危险,可还是来了,帮我完成演出。她是我的好天使,伯蒂。她救了我。要不是她帮我,我不知道会怎么样。我紧张得不知道自己在干吗。现在我完成了首场演出,我会一切顺利的。”
幸好我给他妈妈发了电报,需要她出马了,我已经技穷。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跟格西这家伙见了好多次面,还被介绍跟那个女孩认识。我也见到了她的爸爸,那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老头子,爱挑眉毛,表情有点说一不二的样子。到了下个星期三,我的茱莉娅舅妈到了。依我所见,曼纳林—菲普斯太太——我的茱莉娅舅妈是我所认识的最具威严之相的人。她缺乏阿加莎姨妈那种活力,但是尽管她言语不多,却做到了让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是个可怜鬼。她倒不像阿加莎姨妈那样折磨我,她们两人的不同之处,是阿加莎姨妈给人的印象是她认为我个人应当对全世界所有的罪恶及不幸负责,而茱莉娅舅妈的举止好像在说与其责难,倒不如可怜我。
要不是此事纯属历史事实,我倾向于相信茱莉娅舅妈从来不曾涉足过综艺演出,她就像舞台上的公爵夫人。
在我眼里,她永远是一副马上想让管家指示男仆在俯视阳台的蓝色房间里安排午餐的样子。她浑身散发着尊严。然而,据当时在城里混的老头儿们告诉我,在蒂沃利剧院演出的两幕剧《茶室乐》中,茱莉娅舅妈把他们全震了。在那出戏里,她穿着紧身的衣服,唱了一首歌曲,合唱部分一开始唱的是“嘟嘀哒嘀嘀”。
有些事情是一个人绝对不愿意在脑海里想像的,茱莉娅舅妈唱着“嘟嘀哒嘀嘀”就是其中之一。
见面五分钟后,她就单刀直入地说:
“格西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发电报给我,伯蒂?”
“说来话长,”我说,“也复杂。你不介意的话,我让你通过看几场电影来搞明白。我们去会堂看几分钟吧。”
因为头一星期演出大获成功,那个女孩瑞伊受邀在会堂再演一星期。她上场演唱三首歌,演出服装和布景方面搞得很漂亮,她的歌喉妙不可言,又长得光彩照人,总的说来,她的演出很受欢迎。
茱莉娅舅妈一直没开口,落座后,她才可以说叹了口气。
“我有二十五年没来过剧院了!”
她没再开口,而是坐在那里,眼睛紧盯舞台。
大约半个钟头后,舞台边上负责投影说明的打出了瑞伊·丹尼森的名字,观众热烈鼓掌。
“看看这场,茱莉姨舅妈。”我说。
她好像没听见我说话。
“二十五年了!你说什么,伯蒂?”
“看看这场,然后跟我说说你觉得怎么样。”
“谁演的?瑞伊,噢!”
“A展览。”我说,“跟格西订了婚的那位。”
那个女孩登台表演,全场观众都起来为她鼓掌,他们不想让她下去,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返场。等到终于不再上台时,我转向茱莉娅舅妈。
“怎么样?”我说。
“她的演出我喜欢,她是个艺术家。”
“你不介意的话,我们现在要赶趟远路,去上城。”
我们搭地铁去了格西做真人演出,让他一星期挣三十五块的地方。巧的是,我们坐下后不到十分钟,格西就登台了。
“B展览,”我说,“格西。”
我不是很清楚我本来想着茱莉娅舅妈会怎么做,可是我真的没料到她坐着一声不吭。她纹丝不动,只是盯着看格西在那儿唱着关于月亮的胡话。我为这位舅妈感到难过,因为看到自己的独生子身穿紫红色双排扣常礼服、戴着大礼帽必定让她备感震惊。不过我想最好让她直接了当地尽快掌握形势的错综复杂之处。如果我不借助直观方式,而去用嘴解释这件事,就算我说上一整天,她还是会对谁要娶谁和原因如何都糊里糊涂的。
亲爱的格西这家伙的进步让我大吃一惊。他恢复了歌喉,唱得不错,让我想到在牛津的那个晚上。当时还只有十八岁的他在赛艇追撞比赛的庆功晚餐后,站在池水及膝的学院喷泉池里唱起《让我们都去走在滨河路上》。这次他往歌曲里注入了同样的热情。
格西下去后,茱莉娅舅妈一动不动地坐了很久,后来才转过身对着我,神色古怪。
“这是什么意思呢,伯蒂?”
她说得很是心平气和,可是她的声音有点发颤。
“格西入这行,”我说,“是因为那个女孩的爸爸不肯把她嫁给格西,除非格西也入这行。你要是感觉撑得住,也许你不介意晃到一百三十三街跟他聊聊。他是个爱挑眉毛的老头儿,在我的单子上,他是C展览。我让你跟他接上头后,我大可以觉得在这桩事情里,我完成了份内事,该你出马了。”
丹比家住在上城的一套大公寓里,看着好像得花一大笔钱才能住,事实上大约只要四十几街的走廊间的一半价钱。我们被领进客厅,不一会儿,老丹比进来了。
“丹比先生,下午好。”我开口道。
我才说了这一句话,我旁边就响起类似抽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乔!”茱莉娅舅妈叫道,她站立不稳,扶住了沙发。
老丹比盯着她看了一阵子,接着张大了嘴巴,眉毛像火箭一样撩了起来。
“茱莉!”
然后,他们互相抓住手大握特握,竟然没把胳膊卸下来,我倒觉得奇怪呢。
事出突然,我受不了这个场面。茱莉娅舅妈变化之大,让我傻掉了。她完全卸下了贵妇人派头,红着脸,在微笑。对茱莉娅舅妈这样的长辈,我不想说这种话,也不想更进一步地让大家都知道她那时笑得格格响。平时的老丹比一半像罗马皇帝,一半像发脾气的拿破仑,此时却像个小男孩。
“乔!”
“茱莉!”
“亲爱的乔!真没想到能再见到你!”
“你这究竟是从哪儿来的,茱莉?”
咳,我看不懂这都是怎么回事,不过觉得有点儿被晾在一旁,就插了句嘴:
“我的茱莉娅舅妈想跟您谈谈,丹比先生。”
“我一看到你就认出来了,乔!”
“我有二十五年没见过你了,妞妞,你一点儿也不显老。”
“哦,乔!我是个老太婆了!”
“你来这儿干吗?我想,”老丹比兴高采烈的劲头稍稍泄了一点儿。“我想你丈夫跟你一块儿来的吧。”
“我丈夫过身很久很久了,丹比。”
老丹比摇摇头。
“你绝对不该嫁给不是这一行的,茱莉。我根本不是针对过世的——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从来记不住——可是你不该那么做,作为你这样的艺术家。你一句‘嘟嘀哒嘀嘀’就把他们全震了,那场面,我怎么能忘呢?”
“哎!那一幕你演得太棒了,乔。”茱莉娅舅妈叹了口气。“你记得以前你在楼梯上做的后倒动作吗?我老是说,在这一行,你的后倒动作做得最好。”
“我现在还能。”
“你记得我们是怎样在坎特伯雷剧场走红的吗,乔?想一想!坎特伯雷现在成了电影院,莫卧儿剧院演的是法国轻歌舞剧。”
“幸好我不用去看。”
“乔,告诉我,你干吗要离开英国?”
“嗯,我——我想换个环境。不,我跟你说实话吧,妞妞,我想娶你,茱莉。你一走了之,嫁了那个——守着舞台后门的那谁——让我伤透了心。”
茱莉娅舅妈盯着他。茱莉娅舅妈是人们所说的保养极好的女人。不难看出,二十五年前,她长得肯定能迷倒一大片。甚至到现在,她还差不多称得上漂亮。她有一双很大的褐色眼睛,一头茂密而柔软的灰白头发,面色像是十七岁的少女。
“乔,你可别跟我说你也喜欢我!”
“我当然喜欢你。我为什么要把《茶室乐》里出彩的地方全让给你?你唱‘嘟嘀哒嘀嘀’的时候我为什么待在台上不下去?你记得我们去布里斯托尔的路上,我给了你一袋小圆面包吗?”
“记得,可是——”
“你记得我在朴次茅斯给你火腿三明治吗?”
“乔!”
“你记得我在伯明翰给了你一块香饼吃吗?如果不是因为我爱你,你觉得那有什么含义呢?唉,我正在慢慢鼓起勇气想向你表白,你却突然跑掉,嫁给那个装模作样的花花公子。也正是这个原因,我才不让我的女儿嫁给这个叫威尔逊的小伙子,除非他进了这一行。我女儿是个艺术家——”
“她当然是,乔——”
“你见过她?在哪儿?”
“刚刚在会堂。可是,乔,你可别拦住不让她嫁给她的心上人,那位也是个艺术家呢。”
“小打小闹。”
“你以前也是小打小闹,乔。你可别因为他刚入行就看不起她,我知道你觉得你女儿嫁给他有低身份,可是——”
“你又怎么可能了解威尔逊这小子呢?”
“他是我儿子。”
“你儿子?”
“对,乔。我刚刚去看了他演出。哦,乔,你想像不到他让我多么自豪!乔,你不知道!他有这个细胞,这是命。他是我儿子,他进了这一行!乔,你不知道为了他,我吃了多少苦。他们把我改造成贵妇人。为了变成一个真正的贵妇人,我从来没那么费力过。他们老是跟我说我一定要做到,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这样他才不会因为我觉得没面子。学的过程真是要命。好几年,我得每一分钟都小心翼翼,生怕什么时候说错话,或者在哪件小事上露馅。可是我做到了,因为我不想让他为我感到没面子,但是自始至终,我一直渴望回到我所属的地方。”
老丹比跳过去,扳住她的肩膀。
“回到你所属的地方吧,茱莉!”他大声说,“你丈夫不在了,你儿子是个职业演员。回来吧!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可是我没变,还想娶你,我一直想娶你。你一定要回来,妞妞,回到你所属的地方。”
茱莉娅舅妈可以说哽了一下,看着丹比。
“乔!”她有点压低了声音说。
“你来了,妞妞,”老丹比声音沙哑地说,“你已经回来了……二十五年!……你已经回来了,你要留下来!”
茱莉娅舅妈扑向他的怀抱,他抱住了她。
“哦,乔!乔!乔!”她说,“抱住我,别放开我,照顾我。”
我则挪到门口,溜出了房间。我感觉虚弱。我这颗脑袋瓜有一定的承受力,可是这次太过份了。我摸索着出去到了街上,叫了辆的士。
那天晚上格西到旅馆找我,他蹦蹦跳跳地进了房间,好像他买下了这里还有整座城市。
“伯蒂,”他说,“我感觉像是在做梦。”
“我真希望我也能有那种感觉,老弟。”我说着又瞟了一眼阿加莎姨妈的电报,半个钟头前收到的。从收到那会儿起,我就时不时瞧上一眼。
“我和瑞依傍晚去了她家,你猜谁在那儿?我老妈!她和老丹比手拉手地坐在一块儿。”
“是吗?”
“他们俩手拉手坐在一块儿。”
“真的?”
“他们要结婚了。”
“可不是吗。”
“我和瑞依也要结婚了。”
“我看也是。”
“伯蒂,老兄,我感觉特棒。我看了一圈,在我眼里,一切都太美满了。老妈变化得真叫不可思议,年轻了二十五岁。她和老丹比在商量要重演《茶室乐》,还要巡回演出呢。”
我站起身。
“格西老弟,”我说,“你先走吧,我要一个人待着。我觉得我得了脑膜炎什么的。”
“可惜啊,老兄,也许纽约让你水土不服。你准备什么时候回英国?”
我又看了一眼阿加莎姨妈的电报。
“运气好的话,”我说,“再过十年左右吧。”
他走了后,我拿起那封电报,又读了一遍。
“如何?”电文如此,“要否我来?”
我咬了一会儿铅笔杆,然后写下了回电。
电文不容易措词,不过我总算搞出来了。
“别,”我写道,“待着别动。行内人满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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