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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拉德纳 著

孙仲旭 译

 

他们第一次认识是在餐车上吃午饭时,这是西行有限公司的车,前一天晚上从芝加哥开出。后来得知,两个女孩一个叫黑兹尔·迪格南,她的朋友叫米尔德里德·奥尔,那个男的叫丹·杰普曼。

 

是男的打破沉默,问她们介不介意背着火车头方向坐。答话的是黑兹尔,她是出惯门的人,知道怎样跟陌生人聊天。米尔德里德几乎哪儿也没去过,极少开口,即使在碰到认识的人的时候。

 

“一点儿也不。”对他礼貌的问话,黑兹尔回答道,“我太习惯坐火车了,我想就是坐到车顶上,也不会觉得不舒服。”

 

“想想看,”米尔德里德说,“坐到车顶上!”

 

“我坐过很多次!”她们的新相识说,“不过是货车,不是客车,是我小时候。”

 

“我不明白你怎么敢那样。”米尔德里德说。

 

“我想我当时是个有点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小孩儿吧。”他说,“就我冒那险,没死倒是个奇迹呢。有些小孩很爱冒险,也就是说,男孩儿。”

 

“女孩儿也是,”黑兹尔马上说,“女孩儿跟男孩儿一样爱冒险。”

 

“哦,不是吧,黑兹尔!”她的朋友不同意地说,那个男的赞许地看了她一眼。

 

“你们去哪儿?”他问道。

 

“先去弗里斯科,然后去洛杉矶。”黑兹尔回答道。

 

“哎——我给你们提个醒。别在他们本地人面前说弗里斯科。他们不喜欢这个外号。”

 

“我管他们喜不喜欢呢!”黑兹尔说,米尔德里德觉得她说得很傲气。

 

“这是你们第一次去那儿吗?”查普曼问。

 

“不是,”黑兹尔回答道,让米尔德里德吃了一惊,因为在她的印象里,这趟旅行,就是为了让黑兹尔看一眼她从来没去过的美国几部分之一。

 

“你们多久没去过了?”查普曼问。

 

“让我看看,”黑兹尔说,“有——”米尔德里德疑惑的眼神让她感觉不自然。“我说不太准,忘了。”

 

“这差不多是我的第五趟。”杰普曼说,“要是你们没去过——”

 

“我更喜欢佛罗里达,”黑兹尔插了句嘴,“我一般冬天去。”

 

“一般!”米尔德里德心想,她有可靠的消息来源,去年冬天才是她这位朋友第一次去南方。

 

“我以前每年都去棕榈滩,”查普曼说,“不过是在那里变得太热门之前。人们现在去佛罗里达好像都是去那儿,嗬,真是些三教九流啊。”

 

“去坦帕的可不是三教九流,”黑兹尔说,“我去年在那儿认识了几个挺好的人,特别有两口子,巴布考克两口子,拉辛来的。他们对我好极了,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打麻将。他们想让我今年暑假去拉辛看望他们,可是我有别的事耽误了,没去成。噢,对了,我姐家的保姆刚刚结了婚,是个瑞典女孩。真的好极了,我姐绝对信任她。

 

“我总是说,一个瑞典人好起来,可真的是好!她是个十九岁上下的年轻姑娘,迷电影明星迷得要命,也心不在焉得厉害,我姐害怕她会把咖啡喂给小孩,自己却喝了牛奶。真是要命!珍妮,她叫那个名字。所以我没去成拉辛。”

 

“去过黄石公园吗?”

 

“噢,那儿可不是太棒了吗?”黑兹尔应声说道,“老实泉可不是妙极了!你知道,”她跟米尔德里德解释道,“那是个间歇喷泉,人们叫它‘老实泉’,因为每隔一个小时十分钟还是多少就喷一次,像钟点一样有规律。太棒了,还有这儿那儿的瀑布和峡谷!太棒了!从灵感台那儿看过去,风景真是绝佳啊!”

 

“去过千岛吗?”查普曼问。

 

“太棒了!去年暑假我本来要跟一个女朋友再去一趟,贝丝·埃尔德里奇,她跟一个叫哈利·贝特曼的订了婚。这人不喝酒时是个很不错的人,可是他喝了几杯后,真是差劲得很。我和贝丝在芝加哥,我们去看了一场演出。埃迪·坎特演的,那是我第一次看他没化装成黑人的样子。我们那天晚上走出剧院,居然碰到了哈利·贝特曼,醉醺醺的,跟一个埃尔克哈特来的女孩琼·基利安在一起。贝丝就甩了他,去年秋天,嫁给了一个姓万诺普的人,那人在明尼阿波利斯的面粉厂还是什么的里面有股份。所以我到底还是没去成千岛,也就是说,去第二趟。

 

“可是我总觉得一个人不去一趟,就根本不算见过世面。要不是出了那件事,贝丝当然会高高兴兴去一趟的。她以前经常咬指甲,一直咬得没了。她嫁给了明尼阿波利斯的那个人。”

 

 

午饭后,三个人去了观景车厢,勉为其难地对内布拉斯加州所谓的风景感兴趣。

 

根本不搭界的事,这儿却让查普曼想到了密歇根州北部。

 

“你们去过密歇根州北部吗?”

 

“去过,当然去过。”黑兹尔说,“我有次去彼托斯基待过一星期,去看望我的几个朋友,姓吉尔伯特。他们自己有汽艇。艾娜·吉尔伯特——就是吉尔伯特太太——她以前一头秀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头发,后来得了伤寒还是什么病,几乎全掉光了。我们每天下午和晚上都打麻将。”

 

“我是说北边很远的地方,”查普曼说,“麦金诺岛和上宾夕法尼亚州,铜产区。”

 

“噢,太棒了!”黑兹尔说,“卡柳梅特,霍顿还有汉科克!太棒了!坐船太棒了!不过我想很可能只有我那样想,别人全晕船了。船长说这一趟是他经过的最颠簸的一趟,他可是在大湖区跑了四十年了。还有一次,我从芝加哥去圣约瑟夫,可是那趟没这么颠簸。我们参观了本顿港的大卫家。那些人留长胡子。我们快要笑死了,我,玛乔里·特朗布尔。不过去彼托斯基那趟,我是自个儿去的。”

 

“在那里的北半岛,能看到很多芬兰人。”查普曼说。

 

“对,我姐以前请过一个芬兰女用人,几乎一个英语单词也不懂。她是个芬兰人。最后我姐不得不让她走了。现在她请了个爱尔兰女孩当用人,珍妮照顾小孩儿。可怜的小迪基——我的外甥——他快满七岁,当然门牙都掉了,样子可真难看!有没有牙齿太不一样了!我的朋友老是说她们羡慕我的牙齿。”

 

“说到牙齿,”查普曼说,“你能看见吗?”他张开嘴巴,指着一个很大的黑色缺口,那儿原来有颗臼齿。“前天我在密尔沃基让人拔掉了。那人说我最好吸麻醉气,可是我说不,他就说:‘嗯,你肯定很勇敢嘛。’我说我曾经一年零四个月面对德国人的炮火,我想我才不会害怕一把小小的镊子呢。他后来说拔那颗牙他很少那么费劲儿过。牙根跟你的小拇指一样大,那颗牙本身里头全是——”

 

“我这辈子只拔过一颗牙,”黑兹尔说,“当时我一直有风湿性关节炎,有人提出根子可能出在一颗牙上,一开始我不相信,因为我的牙很完美。可是我因为胳膊疼腿疼,几个月没睡过觉。所以最后只是为了保险起见,我去了一个牙医那儿——普赖特老医生——他拔掉了这颗牙”——她张开嘴巴让他看那颗牙原来的位置——“果然我的风湿病马上就好了。睡不着觉特别难受,因为我一般睡得很沉。现在就能睡得很沉,自从我让人拔了那颗牙以后。”

 

“我坐火车睡觉睡得不是很好。”查普曼说。

 

“噢,我睡得好。很可能是因为我很习惯坐火车了吧。昨天晚上我睡得很香。米尔德里德非要睡上铺。她说她要是睡在能看到窗外的位置,就完全睡不着觉。就我个人来说,我也喜欢睡上铺,我根本无所谓,其实我更喜欢睡上铺。不过这是米尔德里德第一次出远门,我想应该让她先挑。我们本来想买单间或者套间的车票,可是全没了。我和我姐去新奥尔良的时候坐的是单间,我睡上铺。”

 

米尔德里德很希望自己也去过一些地方,好加入到谈话中。查普曼先生肯定觉得她特别笨。

 

她说不出什么能让别人喜欢听的话,但如果不是自己说话,也有点难以保持清醒,即使是听像查普曼和黑兹尔这样有意思、而且惯于旅行的人说话。查普曼先生一表人才,在他面前显得笨,可真是要命。

 

可是说到底,她就是笨,黑兹尔见多识广,更让她相形见绌。怪不得吃完午饭以来,这位新认识的几乎没怎么看她一眼。

 

 

“你们去过圣安东尼吗?”查普曼问两位旅伴。

 

“可不是很棒吗?”黑兹尔大声说,“阿拉莫纪念馆!真棒!还有那些脏乎乎的墨西哥人!盐湖城也很棒!那座教堂!单是在湖里游一次泳就奇妙极了!你知道,米尔德里德,水咸得沉不下去,只是躺在上面,水面就像地板一样,沉不下去。还有个很棒的地方是静湖。去年夏天本来我要跟贝丝·埃尔德里奇一块儿再去,可她当时跟哈利·贝特曼订了婚,这人不喝酒的时候好得不得了,可是喝了几杯后,就彻底成了个混蛋。他跟我哥哥是大学同学,在密歇根。哈利想在橄榄球队打主力,可是教练不喜欢他。他爸爸是个杂货店老板,是贝林县最早买汽车的。所以去年夏天我们没去静湖,不过明年夏天我肯定去。那儿冬天也很棒!”

 

“那颗牙齿原来长的地方,让我感觉怪怪的。”查普曼说。

 

“除了有一回,”黑兹尔说,“别的时候我的牙齿从来没出过毛病。我一直有风湿性关节炎,有人向我建议根子可能出在哪颗牙上,可是我不信,因为我的牙齿很完美——”

 

“原来那颗牙碎成小块了。”查普曼说。

 

“我的朋友们总是说他们羡慕我的牙齿,我的牙齿还有我的皮肤。我尽量让我的牙齿和面部保持清洁,我想原因就在这儿。但是坐火车可不容易做到。”

 

“你们去哪儿?海边?”
   

“对,弗里斯科,然后去洛杉矶。”

 

“在加利福尼亚人面前可别说弗里斯科,他们不喜欢别人叫他们的城市弗里斯科。这是你们第一次去那儿吗?”

 

“不,很多年前我就去过一次。”

 

她转向米尔德里德。

 

“你不知道,是吗?”她说。可是米尔德里德睡着了。“可怜的米尔德里德!她累坏了!她不习惯旅行。她长得很漂亮,你不觉得吗?”

 

“很漂亮。”

 

“也许不能真正算是漂亮,”米尔德里德的这位朋友说,“不过长得有点甜,像个小孩儿。你会觉得男的都会迷上她,但是不会的。很多人根本不觉得她漂亮,可是除非她比现在的表情更丰富一点,否则不可能真的算漂亮。可怜的米尔德里德没多少好条件。”

 

“一年里的这种时候,我宁愿去大西洋城,而不是去圣弗兰西斯科。”

 

“噢,大西洋城没说的,真棒!独一无二的大西洋城!我真的更喜欢冬天的那儿。冬天去的全是不错的人,夏天就不一样了。我根本不势利,可是我不介意说,我不想跟有些人搅和到一块,在这种旅游地难免会碰到。要命!两年前,我跟贝丝·埃尔德里奇一块去了大西洋城。我真是傻了,让她去订房,她说她给特里摩尔酒店发了电报,可是他们根本没办法给我们留房间。我们试过联系丽兹和大使酒店,哪儿都试了,可是哪儿都住不了,也就是说,找不到让人愿意住的酒店。贝丝当时跟哈利·贝特曼订了婚,现在嫁给了一个从明尼阿波利斯来的叫万诺普的人。可是我说的这一次,我们去了费城,整晚都跟我姑妈待在一起,早餐吃的是碎肉炸面饼和肝。哈利不喝酒的时候,是个特别好的人。可是大西洋城啊,最好冬天去!”

 

“我得在格兰德岛站发封电报。”

 

“噢,我要是在那儿发一封,什么时候投递到埃尔克哈特?”

 

“今天晚上,或者明天上午。”

 

“我想发电报给我姐姐。”

 

“嗯,到格兰德岛站给她发吧。”

 

“我看我还是等一等,到弗里斯科给她发吧。”

 

“我们还有两天才到那儿呢。”

 

“可是我们在那之前调时间,不是吗?”

 

“对,我们在北普拉特调时间。”

 

“那我想我还是在格兰德岛给她发电报吧。”

 

“你姐姐,你说?”

 

“对,我姐姐露西。她嫁给了杰克·肯辛顿,肯辛顿轮胎公司的。”

 

“真的感觉空荡荡的,那颗牙原来的地方。”查普曼说。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火车开出北普拉特时,查普曼又去观景车厢,跟那两个女孩在一起。

 

“姑娘们,”他说,“现在把你们的手表往回拨一个钟头。我们在这儿调时间。原来我们在中部时区,现在是山区时区。”

 

“山区时区,”米尔德里德重复了一遍,“我想这就是‘高时间’的出处吧?”

 

黑兹尔和查普曼看样子毫无反应,米尔德里德脸红了,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开口。她打开那本《卡莱尔论克伦威尔诸人》,是N.L.维奇牧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你们去过华盛顿吗?”

 

“噢,那儿可真漂亮!‘相去迢迢之城’,太棒了!两年前我跟贝丝·埃尔德里奇一块儿去过。本来我们要跟总统见面,可是出了点岔子。噢,对了,贝丝收到一封哈利·贝特曼的电报,说他当天下午就到,他根本一直没到。这个人不喝酒的时候好极了,可是几杯酒下肚后,就差劲得很。贝丝甩了他,嫁给了一个姓万诺普的人,他在明尼阿波利斯有几间面粉厂。她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就是咬自己的指甲咬得很凶。所以我们没见成总统,倒是旁听了两三回参议院和众议院开会。你见过他们是怎么操作的吗?我们去了石溪公园、弗侬山、阿林顿公墓和基思剧院。

 

“莫兰和麦克在华盛顿,你知道,那个把脸抹黑扮黑人的喜剧演员。莫兰,要么也许是麦克,反正是那个小个子,他跟另一位说——我忘了他具体是怎么说的,不过真的滑稽死了,我觉得我和贝丝快给赶出去了。我们笑得嘎嘎响。在那儿的最后一天晚上,我们去看了托马斯·米恩演出的《在老家的一星期》。太棒了!哈利·贝克曼认识托马斯·米恩本人。他在长岛有个漂亮的家,可是出了岔子。对了,哈利以前掉了颗门牙,他装了颗假的,这一天,他吃了几块牛皮糖,那颗假牙掉了——”

 

“你瞧,”查普曼说着张开嘴指着那地方。“我的这颗在密尔沃基拔的——”

 

“哈利清醒时是个大好人,可是也会变得很差劲,就是在——”

 

米尔德里德意识到自己可能在当电灯泡。这两位显然相见恨晚,两位哪儿都去过,什么都见识过的人。但是不用说,在她面前,他们除了地理和牙科的事,没法聊别的。

 

“我看我还是去我们的车厢睡一会儿吧。”她说。

 

“噢,别——”让人吃惊的是查普曼这样说,不过又打住了。

 

米尔德里德走了,剩下两个相见恨晚的人在一起。

 

“我想,”查普曼说,“你去过路易丝湖?”

 

“太棒了!”黑兹尔回应道,“你这辈子见过那么漂亮的地方吗?他们说什么爱尔兰、苏格兰、瑞士的湖,可是我想都没法跟路易丝湖相比。我跟贝丝·埃尔德里奇去的,就在她跟哈利·贝特曼订婚前。他这人——”

 

“你的朋友很漂亮。”

 

“我想有人会觉得她漂亮,各花入各眼嘛。”

 

“很文静,不是吗?”

 

“可怜的米尔德里德没多少话可说,你瞧,她从来没什么好条件,她真的是什么也聊不上来。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噢,对了,关于哈利·贝特曼——”

 

“我觉得去睡会儿觉是个好主意。我看我也要试试。”

 

 

第二天,只有黑兹尔和查普曼两人共进午餐。

 

“恐怕米尔德里德有点儿晕车,”黑兹尔说,“她说她没事,可就是不饿。我想这一趟让她有点儿太辛苦了。你看,这可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出门。”

 

其实是米尔德里德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前一天晚上吃饭时,查普曼一直盯着她看,让米尔德里德觉得自己像是件古玩,好像查普曼怀疑居然有这么笨的人。米尔德里德喜欢他,要是自己能更像黑兹尔一点,那该有多好啊,像黑兹尔一样,提到什么都不会搭不上话,而且所谈的也让查普曼感兴趣。

 

“我们再过半个钟头就到奥格登了,”查普曼说,“我们在那儿停二十五分钟,不管是因为什么让你的朋友难受,都应该能让她缓过劲了。她应该出来,到处走一走,呼吸点新鲜空气。”

 

“你好像对米尔德里德很感兴趣嘛。”黑兹尔说。

 

“她长得很漂亮,”查普曼回答道,“再说,不管是谁,我都会抱以同情,如果她——”

 

“男的一般不会觉得她漂亮。说起来她还算标致吧,不过多少是因为那张娃娃脸。”

 

“我可根本不这么看——”

 

“我们到这儿再调一次时间,不是吗?”

 

“对。再往回调一个钟头。这阵子我们在山区时区,现在到了太平洋时区。有人说把表往后拨不好,可是对我的表根本没什么影响嘛。这块手表——”

 

“我这块表是在纽约买的,”黑兹尔说,“大约两年前,上次跟贝丝·埃尔德里奇去东部的时候。让我看看,是在她和哈利·贝特曼吹了之前还是之后?是之前,可是哈利说他认识贝尔蒙酒店的经理,会给他发封电报,给我们订个好房间。哼,不用说,他忘了发电报,所以最后我们住进了宾夕法尼亚酒店,一零一二号房间,不对,一零一四号。住一零一二的是从匹兹堡来的谁,布拉德伯里夫妇,他腿瘸。贝丝想看珍妮特·伊格尔斯演出《雨》,我们想在报摊那儿订票,可是他们说是十五排的。那天晚上我们最后去了宫殿剧院,演员里有艾娜·克莱尔。第二天上午我们下楼吃早饭时,你猜碰到了谁?戴维·霍曼!我们春天在弗伦奇利克认识了他。弗伦奇利克那儿真是太棒了!

 

“戴维非要领我们‘逛逛’纽约,好像我们不是对这儿熟极了似的。可是我们过得很快活。戴维老是让我们笑得前合后仰。我记得他带我们去水族馆,当然里面人很多。戴维给一个服务员两毛五分钱,让他广播找费什先生。我觉得他们快要把我们赶出去了,我们笑得!戴维向我求过婚,只是开玩笑,我跟他说我是不会考虑的,因为我听说笑能让人发胖,我跟他过日子的话,很快就得去做帐篷的那儿买衣服穿了。戴维说我们是绝配,因为我们都有这么突出的幽默感。说实话,我最看重的,就是我的幽默感。我不明白人们没了幽默感怎么生活。就拿米尔德里德来说吧,她从来看不到什么事好玩的一面,除非你给她画张表,甚至到那时,她还会显得好像她觉得你脑子有问题。

 

“我还是跟你说说戴维·霍曼的事吧。我们聊这聊那的时候,我刚好提到了哈利·贝特曼,戴维说:‘哈利·贝特曼!你们认识哈利·贝特曼吗?’我跟贝丝互相露出了微笑,我说我想认识吧。对了,好像戴维和哈利一起在大西洋城参加过狮子会的大会还是什么的,他们喝了几杯酒,戴维费了好大劲儿,才劝住警察没把哈利关起来。他一天到晚喝酒时,活脱脱是变了个人!戴维总算帮了他,没让他惹上麻烦,他们后来还见过面,在芝加哥,要么是在德卢斯?第二天是星期三,戴维请我和贝丝去看白天场的《雨》,可是贝丝约好要去看牙——”

 

“你看到了吗?”查普曼插了句嘴,然后嘴巴张得大大的。

 

“戴维就带我一个人去了,他说他一直盼望有这样的机会。他说三个人在一起就太多人了。我相信要是我给他一点点鼓励的话——可是我要嫁的人一定得不仅仅是聪明和说话风趣而已。我喜欢到处去过、见过世面、人情通透的人,出身也要好。当然,他们还得能够发现事情滑稽的一面。戴维·霍曼的毛病就在这儿——他严肃不起来。哈利·贝特曼不喝酒的时候,是个双料好男人,可是一喝酒,就完全变了个人。差劲极了!贝丝·埃尔特里奇跟他订过婚,不过我们碰巧在芝加哥看到他和埃尔克哈特来的琼·基利安在一块儿后,她就跟他吹了。贝丝现在嫁了一个姓万诺普的人,是在明尼阿波利斯做面粉生意的。所以看完白天场的戏之后,我们见到了贝丝,她去看了牙医——”

 

“三天前,在密尔沃基——”查普曼说。

 

“第二天下午,我们坐船去波士顿。当然我以前就去过波士顿,可是从来没有坐船去。哈利·贝特曼跟我说坐船去特别好玩,所以我们决定试试。我们五点钟离开了纽约,我和贝丝上到甲板上,这时有人从我们背后过来,用手捂着我的眼睛,说:‘猜猜我是谁?’咳,让我猜一百年猜不到,是南本德的克林特·普尔。真没想到!哈利·贝特曼的内弟!”

 

“奥格登到了。”火车慢下来时,查普曼说。

 

“噢,我得去给我姐发封电报!我姐姐露西·肯辛顿。”

 

“我想我要去呼吸点新鲜空气。”查普曼说,可是他先去了那节车厢,米尔德里德正在看书。

 

“米尔德里德小姐,”他说,“明天一大早跟我一起吃早餐吧。我想让你看看防雪棚。”

 

“太棒了!”米尔德里德说,“我跟黑兹尔说说。”

 

“别,”查普曼说,“请别告诉黑兹尔,我想指给你一个人看。”

 

好嘛,就算米尔德里德已经习惯了坐火车,这句话也会严重影响她当天夜里的睡眠。

 

 

第二天早上,火车过了特拉基市又往西开了一个钟头时,米尔德里德在餐车里找到了查普曼,在等她去吃饭。

 

“那就是你说的防雪棚吗?”

 

“对,”他回答道,“可是等会儿再说吧。首先,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问我?!”米尔德里德说,“那可得是简单的问题,否则我可答不上来。”

 

“够简单的了,”查普曼说,“首先,你认识哈利·贝特曼吗?”

 

“我知道这个人,可是我不认识他。”

 

“你认识贝丝·埃尔德里奇吗?”

 

“只跟她说过话,如此而已。”

 

“除了这一趟,你还去过别的哪儿?”

 

“哪儿也没去过。这真的是我第一次出门。”

 

“你的朋友订过婚吗?”

 

“订过,订过两次,两次都吹了。”

 

“我敢说我知道是为什么。没地方带她去度蜜月嘛。”

 

“你这话什么意思?”

 

“噢,没什么。哎,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在密尔沃基让人拔牙的事?”

 

“我想没有。”米尔德里德说。

 

“嗯,我牙疼得很厉害,四天前的事。我想再摆弄也根本没用,所以去找牙医,让他拔了。他说我最好吸麻醉气,可是我不肯。他就把牙拔掉了,快把我疼死了,可是我眼都没眨。医生说拔那颗牙他很少有那么费劲儿过,牙根像你的小指头那么粗,牙齿本身里面全是毒水。”

 

“真可怕!你一定特别勇敢!”

 

“看这儿,看这个洞。”查普曼说着张开他的嘴巴。

 

“喔,查普曼先生,当时肯定疼得要命!”

 

“叫我丹吧。”

 

“噢,我叫不出口。”

 

“嗯,听着——你在圣弗兰西斯科要一直跟黑兹尔小姐待在一起吗?”

 

“不是啊,”米尔德里德说,“黑兹尔要抽时间去伯克利看她姑妈。我要在费尔蒙特待一阵子。”

 

“她什么时候去伯克利?”

 

“下星期二吧,我想。”

 

“我下星期三给你打电话好吗?”

 

“可是黑兹尔到时候不在呀。”

 

“对,我知道,”查普曼说,“不过你不介意的话,我还是要给你打电话。哎,关于这几座防雪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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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仲旭

孙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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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仲旭(Luke),1973年生,毕业于郑州大学外文系,现供职于广州某航运公司,业余从事文学翻译,已出版译作《一九八四·动物农场》、《门萨的娼妓》、《有人喜欢冷冰冰》、《麦田里的守望者》、《梦想家彼得》等27种(包括6种再版书)。 译作目录:http://book.douban.com/doulist/14076/ 译文小集:http://www.douban.com/note/3410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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