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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奥威尔 著

孙仲旭 译

 

乔比我早两年去沃尔顿文法学校,我们俩都是满九岁后才去那儿上学,得骑四英里的自行车,早一趟,晚一趟。我妈一开始很害怕让我们上路,因为当时路上已经有那么一两辆汽车了。

   

我们在由荷莱特老太太维持的家庭学校里待了几年,多数铺主的子女都在那儿上学,比去寄宿学校上学更有面子,可是谁都知道荷莱特大妈不过是个老骗子,作为老师她水平没有,误人有余。她年过七十,耳聋得厉害,戴上眼镜还是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她所拥有的所谓教学设施,不过是一根藤条、一面黑板、几本翻成卷心菜样的语法书和二十几张有臭味的书写板。她也就能镇住女生,男生对待她的只有嘲笑,而且什么时候想逃学就逃。曾经发生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丑事:有男生用手摸一个女生的衣服,我当时对这种事情还不明白,荷莱特大妈成功地把这件事掩盖了过去。谁要是做了什么特别坏的事,她就会念经:“我要告诉你爸。”但是她极少会真的那样做。不过我们自己也够聪明的了,看出她不敢老是去告状。就算她拎着藤条找我们算账,但是她老迈笨拙,躲开她的藤条还算容易。

   

乔小小年纪,八岁起,就跟一伙惹事生非的男孩儿混到一起。这一伙自称“黑手党”,领头的是锡德·拉夫格鲁夫,当时有十三岁左右,他爸是马鞍匠,他在家里排行老幺。其他成员中,有两个家里开铺子,一个啤酒厂跑腿的,还有两个农场来的,他们有时候想办法不干活,跟帮伙一块儿玩上几个钟头。那两个农场来的块头都很大,穿着紧绷绷的灯芯绒裤子,说一口土得掉渣的方言,别的帮伙成员很看不起他们,不过也没人撵他们,因为对动物,他们知道的比其他人多了一倍还不止。他们两人中有个外号叫“黄毛”的,甚至偶尔能徒手捉到兔子。他要是看到草丛里卧着一只兔子,就会像只张开翅膀的老鹰一样扑过去。当时,铺主之子、帮工之子以及农场上干活的之间社会界限分得很清,但一般说来,本地的小孩儿在长到差不多十六岁前,都不会太把这当作回事。这个帮伙有秘密口令,还有一套“考验”程序,包括割破手指和吃虫子。他们广而告之地要当人见人怕的亡命之徒,结果当然是混成了人见人烦的角色,干的也就是砸窗户、撵奶牛、卸门环、整担整担偷水果之类的事。有时在冬天,农场主允许进田里时,他们会借一两只雪貂去逮老鼠。他们每个人都有弹弓和灌了铅的打猎棍,而且总是在攒钱好去买一枝娱乐用的手枪,当时要五先令,可他们存的从来没超过三分钱。夏天时,他们经常去钓鱼、掏鸟窝。乔在荷莱特太太的学校上学时,经常一星期至少逃一次课,就算进了文法学校,他还是能两星期逃一次课。文法学校有个男生,他爸爸是个拍卖商,该男生会摹写任何字体,给他一便士,他就能给你伪造一份你妈妈写的信,信里说你头一天生了病。当然,当时我万分渴望能加入“黑手党”,可乔总是给我泼凉水,说他们不想要什么破小孩儿跟前撵后的。

 

真正吸引我的,是想到可以去钓鱼。我八岁了,还从来没钓过鱼,除了用一便士一个的网兜捞过鱼——用那个,有时能捞到一条背上长刺的鱼。我妈心惊胆颤地不让我们近水边一步,她“严禁”钓鱼,和那年代的家长什么事都会“严禁”一样。当时我还没想到其实拐过墙角,大人就看不到你了。然而一想到钓鱼,我就如痴似狂,激动得难以自抑。许多次,在经过米尔农场的池塘时,我看到过小鲤鱼在贴水面游着晒太阳。有时,池塘角的柳树下,会有一条状若钻石的大鲤鱼突然浮上水面,吞下一只小虫子又潜下去。那条鱼在我看来算得上庞然大物,我想有六英寸长。我曾几个钟头地把鼻子贴在大街上华莱士商铺的橱窗上,那是一家卖钓具、枪械和自行车的商铺。我经常在夏天的上午躺在那儿睡不着觉,回味着乔告诉过我的钓鱼之事,就是怎样和面包糊,浮子怎样猛动,突然往水里钻,然后就感到鱼竿弯了,鱼把钓线往深处拽等等。像这样,鱼及钓具在小孩子的眼里带上某种神话色彩,我觉得这难道不是不言而喻吗?就像有些小孩儿会如此看待枪以及射击一样,有些则对摩托车或是飞机、马匹等等。这种事情,不是谁能说得清楚或者分析得出的,纯粹是魔力。有天早晨——那是在六月,我肯定有八岁了——我知道乔准备逃学去钓鱼,我决心跟着他。不知怎么,乔猜中了我的心事,穿衣服时,他开始向我发难:

 

“听着,小乔治!别想着今天你能跟我们一帮玩,待家里吧你。”

 

“没,我没想,我什么也没想。”

 

“没错,你想了!你以为能跟我们一帮玩。”

 

“没,我没有!”

 

“没错,你想了!”

 

“没,我没有!”

 

“没错!你想了!你待家里,我们可不想叫什么操蛋小孩儿跟着。”

 

乔刚学会“操蛋”这个词,动不动就想说。我爸有次刚好听到他说,发狠说要抽死他的小命,可是他照样没能做到。吃完早饭,乔背着书包,戴着文法学校的帽子就骑自行车走了,比平时早了五分钟。只要准备逃学,他总是那样提前走。到了我该去荷莱特大妈的学校时,我偷偷溜了,躲在菜地后面的小道上。我知道那帮人会去米尔农场的池塘,就算他们把我干掉,我也要跟着。他们很可能会痛打我一顿,很可能我会赶不及回家吃晚饭,那样我妈就会知道我逃学,然后我会再挨一顿打,可是我都置于度外,为了能跟帮伙去钓鱼,我可以说是孤注一掷。我也算够狡猾的,等乔兜了一圈后顺大路直奔米尔农场时,我沿小道跟了上去。我绕着树篱远端的草地走,这样几乎到了池塘时,他们一伙才看见我。那是个很不错的六月天,金凤花长到我膝盖那么高。微风轻拂榆树顶上的树叶,大团大团的绿云柔顺厚实,有点像是绸缎。那天是上午九点钟,我八岁,包围着我的是早夏气象:纠纠缠缠的树篱上野玫瑰开得正艳,天上飘着缕缕白云,远处是连绵的矮山和围绕着上宾非尔德的淡蓝色树林。然而我对这一切不屑一顾,心里想的全是绿色池塘和鲤鱼,还有他们那个带着鱼钩、鱼线及面包糊的帮伙,就好像他们在天堂,而我要加入进去。那时,我开始潜近他们——一共四个人,乔、锡德·拉夫格鲁夫、跑腿小子还有另外一个铺主的儿子,我想他的名字叫哈里·巴恩斯。

 

乔转身看到了我。“老天!”他说,“是我们家小孩儿。”他向我走来,活像一只准备发起攻击的公猫。“喂,说你呢!我怎么跟你说的?你马上给我回家。”

 

乔和我在火气十足时,说话都会省略掉“H”这个音。我后退了一步。

 

“我不回家。”

 

“你就得回。”

 

“乔,打他耳光。”锡德说,“我们可不想叫小孩儿跟着。”

 

“你回不回去?”

 

“不回。”

 

“好,小子!好哎!”

 

说着他就冲我来了,他追着我跑,一下一下揍我,但是我也不从池塘那里跑开,我绕着圈跑。很快,他抓往我,把我捺在地上,膝盖顶着我的膀子,开始拧我的耳朵——他最喜欢那样折磨我,我受不了。我嚎叫起来,但还是不肯屈服,不肯回家。突然,别的人倒向我这边,叫乔别再顶着我胸口,要是我想,就留下来吧,那么着,我总算留下了。

 

他们别的人带了鱼钩、鱼线和一大块面包糊,全装在一个袋子里。我们每个人都从池塘角落处的柳树上折树枝来削。这儿离农场房子只有两百码,我们得别让人看见,因为布鲁厄老头儿对钓鱼很反感,倒不是他会有什么损失,他只用池塘来饮牛,可是他讨厌男孩儿。他们几个对我在场,还有些不情愿,老是让我别挡住亮,还一个劲儿提醒我还是个小孩儿,对钓鱼一窍不通。他们说我净在弄些响动,把鱼全吓走了,事实上,他们任何一个人弄出的响动差不多是我弄的两倍大。最后,他们不让我坐在旁边,而是打发我去了池塘的另一处,那里水浅,没多少树荫。他们说我这样的小孩儿,肯定会把水扑腾来扑腾去,把鱼全吓跑。我被赶到了下三滥的地段,通常不会有鱼过来,这我知道,我似乎有种本能知道鱼躲哪儿。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总算在钓鱼了。我坐在长满草的岸上,手里拿着鱼竿,看着红浮子浮在绿水之上,周围的苍蝇嗡嗡地飞来飞去,野薄荷的气味简直能把人熏得闭过气去,可是我心花怒放,尽管脸上还有眼泪印和尘土呢。

 

天晓得我们在那儿坐了多久,时间越来越接近中午,太阳越升越高,可是谁的钩都没有鱼咬。那天闷热无风,晴朗得不适合钓鱼。浮子浮在水面一动不动。水面下面能看得很深,就像往一块深绿色玻璃里看一样。池塘中间那里,能看见鱼就在水面下晒太阳。有时在塘边水草那儿,会有一只水蝾螈滑水而上,然后四条腿搭在水草上休息,鼻子刚好露出水面。可就是没鱼咬钩,他们一群人老是在大呼小叫有鱼咬钩,却总是自欺欺人。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热,苍蝇简直能把人生吃了,岸上的野薄荷气味就像惠尔勒大妈的糖果铺里的。我越来越饿,而且想到不知道有没有中午饭吃时,更是越发饿得慌,但我坐在那儿可以说静若松柏,眼睛死盯着浮子。他们只给了我玻璃珠大小的一块鱼饵,还说那就够我用了。我很长时间根本不敢给我的鱼钩换饵,因为每次我把线拉上来时,他们总会臭骂我弄的响动能把方圆五英里的鱼全吓跑了。

 

我想在那儿待了肯定有两个钟头后,突然,我的浮子颤动了一下,我知道是条鱼弄动的,它肯定是碰巧路过,而且看到了我的鱼饵。如果真的是鱼咬钩,浮子动弹的样子错不了,跟不小心扯动鱼线时动的样子很不一样。接着,浮子又猛地动了一下,差不多要钻到水里,我再也忍不住了,向其他人吼了一嗓子:

 

“咬钩了!”

 

“扯淡!”锡德·拉夫格鲁夫马上吼道。

 

但是马上,有鱼咬钩就是无可置疑的事。浮子直往下钻,我还能看到它就在水下,暗红色,另外感到手里的鱼竿也绷紧了。老天,那种感觉可真是的!鱼线被猛拉着绷紧了,那头是条鱼!其他人看到我的鱼竿弯了,扔下鱼竿就冲过来围到我身边。我用了吃奶大的劲儿才扯上来,那条鱼个大无比,闪着银光就飞上了天。同时我们全体痛苦地大叫一声,那条鱼脱钩了,落进岸下边的野薄荷丛里,可是落进浅水翻不了身,有一秒钟功夫,它躺在那儿一点辙也没有。乔一下子冲进水里,溅了我们一身水,他用双手捉住了那条鱼。“逮住了!”他大叫道。接着,他把鱼一下子摔进了草丛,我们全跪下来围着它看。我们可真是兴高采烈啊!那条快没命的可怜的东西上下扑腾着,鳞片反射着彩虹般的光芒。这是一条巨大的鲤鱼,最少六英寸长,重量绝对有四分之一磅。我们看着它嚷得可真起劲啊!后来却好像有片乌云罩上我们的头顶。我们抬起头,看到布鲁厄老头儿就站在我们跟前。他戴着高毡帽——就是以前人们常戴的那种,介于大礼帽和圆顶礼帽之间——穿着牛皮高筒靴,手里拎了一根榛木粗棒子。

 

顿时,我们吓得像是头顶上出现了老鹰的一群斑鸠。他把我们挨个打量了一番。他的嘴巴又老又丑,牙全掉光了,加上因为剃了下巴上的胡须,让他看上去活像是个胡桃夹子。

 

“你们这些小子来这儿干吗?”他问道。

 

我们在干吗没什么好猜的,没人回答他。

 

“你们在我的池塘里钓鱼,我要你们好看!”他突然咆哮起来,马上就四面乱舞着棍子扑向我们。

 

“黑手党”顿作鸟兽散,鱼竿全不管了,还有那条鱼。布鲁厄老头儿追我们追过了半块草场。他的腿脚已经僵硬,所以跑不快,但在我们逃出他的击打范围前,还是结结实实挨了好几下。我们把他撇在地中间,他吼着说他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名字,要去告诉我们的爸爸。我一直落在后边,所以棍击主要落在我身上。到我们跑到树篱的另一边时,我的小腿肚上留下了几道触目惊心的棍子印。

 

那天的其余时间里,我都是跟他们一帮在一起,他们还没想好我到底算不算帮内人,但暂时还没有谁撵我走。那个跑腿的小子,不知道他编什么理由玩了一上午,到那时必须回啤酒厂。我们剩下的人走路走了很久,漫无目的,东张西望,就像大男孩一天不回家时那样闲逛,特别是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这是我平生头一次像个大男孩一样散步,跟以前凯蒂·西蒙斯领着我们散步很不一样。我们在镇边的一条干沟里吃了饭,沟里堆满了锈铁罐和野茴香。别的人分了一点儿饭给我。锡德·拉夫格鲁夫有一便士,结果有人去买了个“便士大物件”,我们瓜分了它。天气很热,野薄荷味很刺鼻,“便士大物件”里的气让我们打起了嗝。吃完饭后,我们顺着那条白色土路游游荡荡走到了上宾非尔德,我相信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这样。我们还走进了山毛榉林子,地上铺了一层落叶,树皮平滑的树干直冲云霄,接近顶部树枝上的鸟雀看着就像小黑点。当时,在树林里想往哪儿钻就能往哪儿钻。宾非尔德大屋关着门,那里不再养鹌鹑了,顶多只会遇到有人赶着一车木头。树林里有棵锯倒的树,树干上的年轮看上去像是靶圈,我们就瞄着它扔石头。然后他们用弹弓打鸟,锡德·拉夫格鲁夫赌咒说他打中了一只苍头雁,掉在一个树杈上,可乔说他骗人,他们就争执起来,差点干架。后来,我们到了一个白垩坑,里面的地上铺了一层层落叶。我们喊叫着听回音。有人喊了一句脏字眼儿,然后我们把知道的脏字眼儿全喊了出来。我被他们嘲笑,因为我知道的只有区区三个。锡德·拉夫格鲁夫声称知道小孩儿是怎么生出来的,据他说就跟兔子一个样,只不过小孩儿是从女人的肚脐眼生出来。哈里·巴恩斯开始往一颗山毛榉树上刻那个词,可是刚刻了头两个字母就烦了。后来我们绕着宾非尔德大屋走了一圈。有传闻说里边一个池塘里有大鱼,可是谁都不敢进去,因为有荷吉斯老头儿,就是看小屋的人,他也算是看管整个地盘,他“痛恨”男孩儿。我们经过时,他正在房子旁边的菜地里挖地,我们隔着围栏向他挑衅,直到他把我们赶走。后来我们到了沃尔顿大路上向车夫挑衅,但总是待在树篱的这边,好躲过他们的鞭子。挨着沃尔顿大路,有个原先是采石坑的地方,后来变成了垃圾场,最后黑莓灌木丛长得高过垃圾,那儿有大堆大堆的锈铁罐、自行车架、有洞的菜盘子、蔓长着野草的烂瓶子等。我们在那儿待了将近一个钟头。因为哈里·巴恩斯咬定说下宾非尔德的铁匠收旧铁,一英担六分钱,结果我们用脚踢着找围栏用的铁桩,弄得从头到脚脏得不得了。乔在黑莓丛里找到一个刚搭的画眉窝,里面的小鸟翅膀上还没有长齐羽毛。在争论半天怎样处置后,我们把小鸟掏出来,先是用石头砸,然后用脚踩。小鸟是四只,我们每人分了一只踩。当时已经到了下午茶时间,我们知道布鲁厄老头儿说到做到,就等着挨一顿痛打吧,可是我们都太饿了,再不回家就受不了。最后我们就溜回了家,但在回家的路上,又跟人吵了一架,那是在经过菜地时,我们看到一只老鼠就拎着棍子撵了起来。伯耐特老头儿是火车站站长,他每天傍晚都会侍弄那块菜地,并且很为之自豪。他火冒三丈地追赶我们,因为我们踩了他的洋葱苗圃。

 

我那天走的路有十英里,但是不累。一整天我都紧跟帮伙,他们干吗,我也都试着做一把。他们叫我“小孩儿”,而且使足劲儿笑话我,我多少保持了不折不馁的情神。但是我内心感觉非凡,那种感觉你没经历过,就不会了解——可如果你是个男的,早晚你会。我知道我不再是个小孩儿,终于长成一个大男孩,可以逛到大人找不到的地方,可以撵老鼠、整死小鸟、乱扔石头蛋、向车夫挑衅还有喊脏话等等。那是种冲天豪情,感觉无所不知、无所畏惧,而且总是无视规矩、杀这杀那的。白灰路,衣服上热汗浸浸的感觉,茴香和野薄荷的气味,脏字眼儿,垃圾堆的酸臭味,滋滋冒气的柠檬汽水和里面让人打嗝儿的气体,踩死小鸟,鱼挣拉鱼线的感觉——凡此种种,都属于那种感觉。感谢上天我生为男儿,因为没有哪个女的会有这种感觉。

 

一点没错,布鲁厄老头儿跑了一圈,把我们都告发了。我爸阴沉着脸,从铺子里拿了根皮带,说要把乔“抽死他的小命”,但是乔挣扎着又嚷又踢,结果我爸只打中几下。不过第二天,文法学校的校长用藤条抽了他一顿。我也试过想挣扎,可是我就那么点大,我妈一对膝盖就能挡住我,她用皮带狠抽了我一顿。结果那天我挨了三顿打,一次被乔打,一次被布鲁厄老头儿打,一次被我妈打。第二天,他们帮伙认为我还不能真正算是帮伙的一员,不管怎么样,我必须接受“考验”(他们是从印第安人故事里学到的这个词)。他们很严格地要求吞下虫子前,必须先把它咬断。不仅如此,因为我最小,他们很嫉妒只有我钓到了鱼。到后来,他们都企图把我钓到的鱼说得不算大。人们说起一条鱼时,一般趋势是它会变得越来越大,可是我钓到的那条被他们说得越来越小,直到后来,单听他们说,你会以为它根本就跟手指头差不多大呢。

  

可是没关系,我去钓过鱼了,我看到过鱼浮往水里猛钻,我感到鱼拽鱼线了,无论他们扯多少谎,这些他们都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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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仲旭

孙仲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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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仲旭(Luke),1973年生,毕业于郑州大学外文系,现供职于广州某航运公司,业余从事文学翻译,已出版译作《一九八四·动物农场》、《门萨的娼妓》、《有人喜欢冷冰冰》、《麦田里的守望者》、《梦想家彼得》等27种(包括6种再版书)。 译作目录:http://book.douban.com/doulist/14076/ 译文小集:http://www.douban.com/note/3410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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