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奥威尔 著
孙仲旭 译
除了钓鱼,还有看书。
如果我给你造成了这种印象,以为我除了钓鱼,别的什么都不爱干,那就是我夸大其辞了。钓鱼当然排第一位,可读书稳稳排在第二位。我开始读书时,我是说自觉读书,肯定有十或十一岁了。在那个岁数开始读书,就像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甚至到现在,我仍然看书看得很多。事实上几个星期下来,我都会看完几本书。我就是那种你可以称为有代表性的布茨图书馆读者。我总是对时下的畅销书一见钟情(《好伙伴》、《孟加拉枪骑兵》、《哈特城堡》——我对每本都看得入迷),加入左派读书会也有一年多了。一九一八年,二十五岁时,我读了些乱七八糟的书,对我的观念有了些影响。可什么都不能跟头几年相比,当时突然间,我发现打开份一便士一份的周报,便能一跃而入盗贼的厨房,还有中国的鸦片馆、波利尼西亚的岛屿和巴西的森林。
我从十一岁到差不多十六岁这段时间读书的瘾最大。一开始看的,总是给男孩儿看的周刊——薄薄的小开本,印刷很差,封面是三色印刷——后来没多久就是书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尼科拉博士》、《铁海盗》、《德拉库拉》、《抽彩》等。还有耐特·格尔德、恩杰·高尔以及另外一个忘了叫什么名字的人写的东西,那个忘了叫什么的人写拳击小说跟耐特·格尔德写赛跑小说一样手快。我想要是我爸妈的文化程度稍微高一些,他们就会填鸭式地让我读一些“好”书,比如狄更斯、萨克雷等人的,实际上,学校里也的确强迫我们读《昆丁·杜沃德》,伊齐其尔叔叔有时也鼓励我读拉斯金和卡莱尔的书。可是我们家里几乎没有一本书,我爸一辈子除了《圣经》和斯迈尔斯的《自助》,别的书没读过一本,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开始读第一本“好”书。读书虽然是这样,但我不后悔。我读得随心所欲,我从那些书里学到的,比从学校教给我们的东西中学到的更多。
那种一便士一本的惊险小说在我小时候已经越来越少,我也几乎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另外还有一系列给男孩儿读的每周一期的读物,其中有些至今还出。水牛比尔的故事我觉得现在是没影了,耐特·格尔德写的东西也不再有人读,可是尼克·卡特系列以及塞克斯顿·布雷克侦探系列好像跟以前一样受欢迎。《宝石》和《磁铁》,如果我记得不错,是开始于一九零五年左右。《B.O.P.》当时还很火,可是《好朋友》精彩无比,我想这本杂志肯定是一九零三年左右开始有的。还有一套百科全书——我忘了准确书名叫什么——分成很多本,每本一便士。那套书好像从来都是买着划不来,学校里有个男生经常把旧书送人。如果我现在还知道密西西比河的长度或者章鱼跟墨鱼的区别,或者说得准青铜的成份,就是从那套百科全书上学到的。
乔从来不读书,他属于上了几年学,学到最后还是一口气读不下十行字的那种学生。他看到印刷字就不舒服。我看到过他有次拿起我的一本《好朋友》看了一两段转身就走,举动中带着厌恶的样子,跟一匹马闻到不新鲜的草料时一个样。他试过让我别再读书,可是我爸妈已经认定我“脑袋更管用”而支持了我。他们还很为我自豪,因为按照他们的说法,我表现出了“学书本”的兴趣。但是他们在看到我读《好朋友》和《英国旗》之类的书时,经常会隐隐约约不大开心,他们认为我应当读一些“让人长进”的书,可他们所知有限,也不知道什么书“让人长进”。最后我妈找来一本福克斯4写的《殉教者书》,我没看,不过里面的插图还不算太差。
一九零五年整个冬天,我每星期都花一便士买本《好朋友》,我一期不漏地看连载小说《无畏者多诺文》。无畏者多诺文是个探险者,受雇于一个美国的百万富翁,到世界上的角角落落去寻找千奇百怪的东西。有时是到非洲的火山口找金球那样大的钻石,有时到西伯利亚找猛犸牙齿化石,有时到秘鲁湮没的城市里寻找印加人的宝藏。多诺文每星期开始一趟新的历程,每次都很顺利。我最喜欢待的地方,是院子后面的阁楼。除了我爸去新拿一袋谷物时,那是家里最安静的地方,有很大的袋子可以躺在上面。里面有种灰泥和豆料的混合气味,墙角都有蜘蛛网。就在我经常躺的地方,高处屋顶上有个洞,有根板条从灰泥里往外戳着。我现在还能体会到那种感觉。有次是在冬天,躺着刚好不冷,我趴在那里,打开一本《好朋友》放在面前。有只耗子顺着袋子边往上爬,像个上了发条的玩具。突然,它停下来一动不动,用黑玉般的眼睛看着我。我当时十二岁,可我是无畏者多诺文,在离河口两千英里的亚马逊河上,我刚刚撑起了帐篷,那种一百年才开一次花的神秘兰花的根就安然放在我帐篷里的床底下。森林里到处是胡比族印第安人,正在敲打战鼓。他们这族人把牙齿涂成猩红色,而且会活剥白种人的皮。我看着耗子,耗子也看着我。我闻得到灰尘、豆料还有灰泥冰冷的气味,而我身处亚马逊。这是种无上幸福,纯粹的无上幸福。
4 约翰·福克斯(1516—1587),英国圣公会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