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
约翰·麦克纳尔蒂 著
孙仲旭 译
某个星期天下午,一个旅馆房间里有一个独身男的,里面有种空虚的感觉,尽管房间不大,而且放满了东西。
到三点半,《先驱论坛报》和《纽约时报》上的填词游戏都已经做完,放在地上。收音机上在播放交响乐,好像也不是很对气氛,我觉得就不对,这个星期天下午,我不想打电话给谁,害怕会碰到他们宿醉仍未全消,不想跟任何人说话,更别说让谁过去看他们。不过我想听到谁说话——不包括听播音员说话。
所以我出去买剃须刀片——我出来住旅馆,总是会忘了带——然而再去擦个鞋,好打发时间。
第六大道上那些关了门的店铺中,有一家前面有个皮包骨头的小个子男的,衔着烟斗坐在一个汽水箱上,箱子上铺了张报纸。他面前有个擦鞋箱子。我在那儿停下脚步,没说话做了个小小的手势,意思是:“擦鞋?”
他从嘴里取下烟斗,放下二郎腿然后又翘上,有点自尊心受损地说:“噢,不,噢,不!我还没有沦落到擦鞋的地步!”
他说话的语气,让我觉得对他来说,虽然已经过得够艰难,然而尊严尚存。他长得瘦削,衣衫褴褛,脸上凹陷,他好像坐在那里,想做一个可以说是第六大道上的观察者,尽量去想这样那样的事,却做得不成功。
过了一阵子,他又开口了,似乎不想惹我不高兴,因为我提出擦鞋,而他拒绝了我。“他很快就回来了,那个擦鞋的。”他说,“他很快就回来。你想坐就坐下吧。”
他住汽水箱边上挪了一下,给我腾了点地方,我没说什么就坐了下来。
我们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多数看样子都是外地人,在往上城方向走去。那个皮包骨头的人抽着烟斗,也在用眼角瞄我,衡量我,我知道他想说话,只是在忍着。
“真是要命啊,”他手里拿着烟斗,终于开口说,“他们就那么把人逼进酒馆,即使你根本没想去,很要命对吧?”
他当时很清醒——我看得出——但是他这个人,并不是每天都清醒,远远不是,他脸上的皱纹和表情都说明了那一点。
“这个嘛——”我张口说,但不知道到底该怎样接着往下说。
“一两个钟头前,你注意到了吗?”他沉思着挥挥他的烟斗说,“开始有点下起毛毛雨,好像不会持续很久,可是我想我最好去哪儿躲一躲。我去奥托迈特餐馆,锁了!我去布赖恩特公园,想上厕所,锁了!”他沮丧地直直看着我,接着又说,“他们强迫你进酒馆,而这是世界上你最不想去的地方!我进了那里面,哎,我不能就站那儿,连杯啤酒也不点,对吧?”
“对。”我说,一边尽量显得像他那样,深入思考这种情形。
“他来了,擦鞋的。”那个皮包骨头的人说着用烟斗指着几步开外一个向我们走来的老头儿。那个小个子男人站起来,又衔上了烟斗,靠着那间店铺的前门看行人。
那个擦鞋的有七十好几,他头上骨骼突出,有点大,比起覆盖其上的皮肤似乎有点太大,所以对他来说,皮肤好像绷得太紧。
“你好,皮瑟。”他跟那个皮包骨头的人说,然后坐到我面前,慢慢准备擦鞋。这个小生意做得极为随意,因为鞋刷多数没放在箱子里,而是搁在旁边的人行道上,那个蘸清洁液的刷子看上去跟它刷掉的灰尘相比,往鞋子上沾的灰尘更多。那个老头儿动作不熟练地拿起刷子时,抬头看着我,他的眼睛像是个婴儿的,嵌在一个年过七十的人的脸上。
“哎,先生。”老头儿一边把清洁剂涂上——多数都涂到了鞋带的结上,还有些涂到了袜子上——一边跟我说,“会开得怎么样?”
“会?”有一阵子,我摸不着头脑,后来才明白他指的是什么。“哦,联合国?”我说,“我不知道。对我来说,那儿大部分都太复杂了。”
老头儿又涂了几秒钟。“嗯,我是这样想的,”他说,“穿着这样一双鞋的人会知道开会在讨论什么,如果他愿意告诉别人的话。”
“不,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如此而已。”我抱歉地说,但是又自豪地看了一眼我的好鞋子。
皮瑟从嘴里取下烟斗跟我说:“人们为什么都要去广播城?他们去那儿干吗?他们全都去那儿,怎么回事?”
“我想他们是外地人,”我觉得我得给出一个回答,就说,“他们读到过广播城,所以想去看一眼。”
“噢!”皮瑟嗤之以鼻,“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去看。是在人们全在那边的冰上滑来滑去,大灯照着他们,而且还放着音乐的时候,他们应该去看看。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去看。那会儿才漂亮呢,滑冰!”
那个老头儿听了只当没听见,这时他换用别的鞋刷,进入擦鞋的擦亮阶段。“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敢说一个穿这样一双鞋子的人,会对他们开会开得怎么样心里很有数,”他说,“会知道他们是不是开得顺利,要么互相拆台还是怎么样。”
皮瑟又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隔着我对那个老头儿说:“在印度,”他说,“他们那儿有个池塘,要么也许是条河吧,很神圣,他们会跳进去。在印度,有病的人会跳进去把病冶好。”他顿了一下,似乎是指望大家会表示一下惊讶。“里面有死的动物!”他又说,几乎在喊叫。“里面很多死的动物,他们就往里面跳!”
那个老头儿正在擦亮一只鞋时停下了来,慢慢抬起头看我们两个人。“是恒河,”他说,“他们是这样叫的,恒河。”
“里面有死的动物,他们往里面跳,想把病治好。”皮瑟提高嗓门说。
“我知道,恒河。”那个老头儿说,然后又开始擦鞋。后来他又开口,似乎是跟鞋子说话:“我很久以前哪儿都去过。去过加尔各答,去过南美洲,去过昆士顿——现在改名了——我还去过别的地方,不过都忘了。他们叫恒河,恒河。”
皮瑟又把烟斗在汽水箱一侧磕磕,好把烟灰弄出来,然后走开一两步。
“你去哪儿,皮瑟?”老头儿问。
“去广播城,”皮瑟盯着第六大道上说。他看看天空。“再下雨的话,我就得进哪儿避雨,就得进一家酒馆,不管我想还是不想。他们反正会逼着人进去!”他迈步走开了。
老头儿看着我,一边擦完了鞋,笨拙地把破布放回盒子。“可怜的皮瑟想戒酒,过得很难受。”他的语气十分宽厚,“想戒酒时,可怜的皮瑟满嘴胡扯。”
“哦,我明白了。”我说。我给了老头儿一枚两角五的硬币,尽管本来没想付那么多。他感谢了我,我要走时,他站起身来。
“我希望开会开得顺利,”他说,“这儿那儿,肯定会意见不一致嘛。”